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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_上海市级体育比赛

zmhk 2024-06-04 人已围观

简介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_上海市级体育比赛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_上海市级体育比赛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

2.[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

3.2021上海东方明珠元旦登高健康跑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装备领取指南

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

5.您好,咨询一下体育文化发展公司的相关问题

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_上海市级体育比赛

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

       一、运动员喝红牛会禁赛吗

       不会被禁赛。可以喝,这个饮料并不是违禁品,一般都是喝高糖分的葡萄糖。红牛组方更适合运动员和体力劳动者,补充能量、电解质和水分,兴奋中枢神经。红牛中含有咖啡因,咖啡因目前已经被列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违禁药物候选名单,没有最终列入,所以可以喝的。

       法律依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在协会章程中规定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内容,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的团体标准、奖惩措施、信用管理、反兴奋剂工作等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十九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加强赛风赛纪管理,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第四十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体育赛事活动反兴奋剂职责,积极配合反兴奋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以及检查调查等工作,采取措施防范兴奋剂风险隐患,在管理权限内对兴奋剂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二、什么样的跑者会终身禁赛

       1、 以虚假年龄报名的;

       2、隐瞒身体疾病的;

       3、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区起跑的;

       5、不按规定发令时间抢跑出发的;

       6、运动员的教练员、经纪人乘任何车辆进入赛道的;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比赛路线,绕近道或途中插入、乘坐交通工具后进入赛道的;

       8、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9、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赛后物品的;

       10、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12、比赛期间谩骂、打架、滋事的;

       13、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此外,中国田协将严处选手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况,视情节严重,首次由赛事组委会公告违规者名单,并视情给予其禁止参加该赛事1-3年或终身禁赛的处罚。

[电子竞技管理办法的法理思考]电子竞技管理办法

       公平竞争

       第四十九条?代表国家和地方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

       运动员选拔和运动队组建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条?国家对体育赛事活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体育赛事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赛事从事赌博活动。

       第五十二条?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体育赛事,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未经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等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赛事活动现场、音视频等信息。

       第五章?反兴奋剂

       第五十三条?国家提倡健康文明、公平竞争的体育运动,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引诱体育运动参加者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不得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

       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商务、药品监管、交通运输、海关、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兴奋剂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反兴奋剂规范。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商务、海关等部门制定、公布兴奋剂目录,并动态调整。

       第五十七条?国家设立反兴奋剂机构。反兴奋剂机构及其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021上海东方明珠元旦登高健康跑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装备领取指南

       责任编辑/柚 子 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加强电子竞技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电子竞技运动健康、稳定发展,9月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了5项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规章。对于一直苦于无法可依的电子竞技业界来说,上述一系列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实在不亚于久旱逢甘霖。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商榷的地方也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依据

       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明确的权力基础(或者说法律根据),而体育总会此次颁布电子竞技规章的法律根据在于我国《体育法》以及根据《体育法》设立的《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1995年颁布施行的我国《体育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地方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在《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中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依据上述法律精神,单项竞赛运动的全国性协会纷纷确立了本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我们熟悉的足球、篮球和拳击等等。而电子竞技规章的特殊性在于,它的颁布与负责单位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见《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而不是理论上的电子竞技全国协会(当然,这个单项协会目前还未设立)。当然,体总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是对填补电子竞技领域立法空白的巨大贡献,至于先把办法定下来,再设立单项协会(甚至不设立单项协会)的特殊做法利弊如何,这里且不做评论。

       篮协管理篮球、足协管理足球,是不是电协管理电子竞技就理所当然了呢?也不尽然,在最近针对足球领域违法现象的研究中,法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的观点: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管理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织,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直接规定社会团体(编者注 参见前引《体育法》第31条)具有行政管理权,使全国各单项运动协会名不符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务院对全国性单项运动比赛的行政管理权。

       《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而《体育法》规定全国单项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设立了“二政府”,变相地否定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违背了《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修改《体育法》,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使社会团体真正成为实现共同意愿的自律性社会组织。

       我们把足球已经出现的问题放在电子竞技思考,不难预想电子竞技协会设立之后的情形 虽然未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负责人是国家体育总局委派的,但其行政性管理权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假如受到处罚的个人或者俱乐部不服处罚而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肯定不能把国家体育总会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一般地以中国电子竞技协会是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一方面,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立法机关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理论上应对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行为承担责任;但假如被处罚的俱乐部把立法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也肯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电子竞技协会的行政性管理权是不受中国法律制约的,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当然,上述奇怪的法律现象不止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会遇到,所以前述电子竞技规章存在将来修改《体育法》之后需要重新订立的可能。虽然我们现在讨论一个尚未存在的单项协会多少显得杞人忧天,但是按照法规和体育领域的实践,我国出现电子竞技协会只是早晚的事情,上面的分析也不算无的放矢吧。至于中国电子竞技会不会变成又一个中国足球,这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来手握生杀大权的“电协”态度如何了。从这个意义看,电子竞技协会后于电子竞技管理办法诞生,也不见得就是坏事。

       电竞规章的法律体系

       虽然本次国家体育总会颁布了5个电子竞技相关管理办法(其中4个为试行),看似复杂,但是熟悉我国体育立法的人都知道,这些立法活动都是有所本的。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除了作为直接法律根据的《体育法》(需要指出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本源),《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之间、《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都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大部分通则性条文也完全一致。

       而《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和《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积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类似于其他单项协会为协会管理项目所做的单项运动竞赛规则与规定,虽然具体规则具有特殊性(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竞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立法性质上还是高度统一的。

       所以从立法结构上说,本次体育总会颁布的5个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竞技运动的主要领域,在法规的完备性上还是做得相当充分的,符合单项协会对所管理项目所达到的立法标准。形成了竞赛组织管理(《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运动员管理、裁判员管理和项目规则紧密联系的管理体系。当然,电子竞技业界关注点显然不在电竞规章的“共性”,因为只有特殊规定才与业界的利益息息相关。

       管辖范围

       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用通俗的话说,也就是管人的是体总秘书处,被管的是一切在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项目的团体和个人。

       目前业界关注的一些条目,比如赛事的分级审批制度(第四条规定涉外以及全国赛事须由省级体育部门申请体总批准等)以及赛事相关名称的特殊规定(第八条: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 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其实只是参考我国各单项协会规章的立法成例,具体条款与《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毫无二致,只是电子竞技行业以前没有出台正式的体育部门竞赛规范,大家一时难以接受其中的一些提法罢了。

       在总纲性质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很难判断如下这个问题 什么性质的社会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比如,如何定义“电子竞技竞赛”这一概念?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显然,电子竞技比赛项目属于其中的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可是,我们依旧无法明确判定某项社会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电子竞技竞赛活动,比如目前NBA Li ve不在电子竞技比赛项目之列,那NBALive比赛就不可能属于电子竞技竞赛,这个比赛能否使用“电子竞技”作为赛事名称?举办这样的比赛需要不需要受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约束?这都是我们目前无法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反,在摩托艇、汽车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管理办法中,都有对该项目的明确定义,如《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摩托车竞赛活动为:(一)……”,以及《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汽车运动或活动系指……其中包括:……”

       纲举目张?

       正式颁行的《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显然非常重要,不但明确了比赛项目(十四、比赛项目 本规则规定比赛项目,自颁布起实施,各单项版本序号和规则细则由中国电子竞技裁判委员会指定更新和废止比赛项目),还明确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赛场和设备。

       虽然单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做出直接规定的情况很多(比如台球、门球等),但是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中看到大量的电脑软硬件术语还是令人感到惊奇。而在《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的第二部分中,对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明确的比赛规则。

       而《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与《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分别规定了电子竞技竞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和俱乐部准入机制,这些规定大部分与通行规定相同,特殊规定主要在于裁判员的选择录用办法、俱乐部资格认证以及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

       罚则说明

       所谓罚则,就说规定违反法规会带来的法律后果,而遵守一个法规会带来的良性后果和违反它会带来的惩罚显然是个体权衡利弊的必要参考条件。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体育部门因为欠缺执法权,所以对于一般性民间活动不会加以干涉,除非是社会影响较大、商业色彩较重的社会活动才会主动管制。而且体育管理法规的罚则一般较轻,体育部门的处罚决定往往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得以执行。

       本次的电子竞技管理法规罚则也保持了上述特点,比如《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赛事审批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赛事的处罚:……” ,以及第二十五条:“电子竞技比赛的举办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奖金,全国体总秘书处和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目前尚未有实际适用上述法规的案例出现,所以我们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对上述罚则进行解释:在中国登山协会2004年《关于“中国陵川2004年户外运动邀请赛”发生人员伤亡重大事故的通报》中,有以下几个要点:“一、组织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体育竞赛管理的规定,擅自办赛,终酿恶果。……其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全国性、国际性户外运动赛事,属于非法办赛。”、“三、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陵川事件”造成的一切人员损失,由组织方及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在上述《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电子竞技竞赛管理的通行模式,简要地说,体育部门的执法权重点在明确赛事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而对于赛事参与者来说,赛事进程(也就是赛事审批和监控带来的影响)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今年电子竞技业界也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年初的WEG大师赛,正是由于类似的法律问题而导致赛事停摆长达一个月,这恐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

       一年一度的东方明珠元旦登高跑2021年也没有缺席哟,今年的比赛已经确定了时间,并且现在也是可以去报名的,从今天开始报名哟,参与活动的小伙伴,下面的相关事项一定要了解。

时间及报名入口

       2021“招商银行杯”上海市民东方明珠元旦登高跑将在2021年1月1日火!热!开!跑!

       报名时间:报名通道将于2020年12月17日20:00正式开启名额有限,满额即止。

       报名入口:/

报名须知

线上报名:

       上传行程轨迹码截图(确保赛前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领取装备:

       ①赛前7日内(采集时间2020年12月26日起)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阴性);

       ②参赛者本人签字的《健康安全承诺责任书》;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健康证明复印件。(体检报告证明(心肺功能、血压、心率)复印件,或半程及以上马拉松赛事完赛成绩证书复印件,或同类垂直登高赛事完赛证书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有效期必须在一年之内(2020年1月1日起));

       ⑤出示健康码、行程轨迹码(确保赛前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拥有绿码者方可领取装备。

比赛当天:

       ①体温检测

       ②健康码绿码核查

重中之重五大点

活动信息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广播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

       招商银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卫视中心、五星体育

三、赛事支持

       上海奇欢体育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

       2021年1月1日09:00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7日20:00至2020年12月22日20:00,满额即止。

六、组别设置

       男子组。男子组年龄要求18至60周岁(1961年12月31日至2003年1月1日)。

       女子组。女子组年龄要求18至60周岁(1961年12月31日至2003年1月1日)。

七、比赛路线

       东方明珠城市广场至259米全透明观光廊。

八、参赛办法

       (一)任何符合竞赛规程要求的人士,不分性别、国籍,具有合法身份证明、且身体检查事宜者均可报名。持有中国身份证的不接受除身份证外的其他证件报名。

       (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并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训练水平,决定是否参赛。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恐高症或其它相关恐惧症患者;妊娠;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报名人员须了解并遵守活动规则,确保赛前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时须提交行程轨迹码绿码截图,不符合规定者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五)报名费用。男子组80元/人、女子组80元/人。

       (六)报名方式。本次比赛仅限网络报名,请关注“东方明珠”、“上海体育”官方微信,进行报名。

       (七)因个人自身原因取消报名的,概不退还报名费。

十、防疫措施

       (一)所有参赛者须持有“行程轨迹码”绿码报名参赛,并提供有效的赛前7日内(采集时间2020年12月26日起)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同时在赛前签署《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本次比赛仅接受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参赛者报名,如报名成功后至比赛日开始前的期间,参赛者所处地区的新冠疫情风险指数由低风险上升为中、高风险地区,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退还报名费。

       (三)赛事组委会在赛前装备领取现场、赛事入场处&赛事终点等相关区域配备防疫用品供参赛选手使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在进入上述区域时须正确佩戴口罩。

       (四)赛事当日组委会将于赛事入场处设置防疫点,对参赛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参赛选手如出现体温异常,须配合防疫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对于健康状况异常或“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轨迹非绿码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加比赛。

       (五)赛事仅允许参赛选手凭参赛号码布、比赛服进入赛事比赛区域,非参赛人员禁止进入。

       (六)非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在赛事各活动区域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七)组委会在终点区域为参赛选手提供了一次性口罩,请领取后正确佩戴。

       (八)完赛选手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做好个人防护,尽快离开赛事区域,不做长时间逗留。

       (九)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应提高防疫意识,在赛道中尽可能避免与其他跑者的肢体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计时。本场赛事采用单独计时赛制,比赛采用国际最先进的计时芯片系统。

       (二)比赛检录。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候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者将无法参赛。

       (三)发令方式。比赛成绩以发令时间为准。

       (四)行进原则。所有参赛选手须独自攀爬,不允许协助他人。参赛选手应靠右行进为后面的选手留出左侧超越空间,作文明有礼的参赛者。如有后方参赛选手要超越前方选手,应提前发出信号提醒,前方选手不得故意阻挡。

       (五)物品管理。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到相应的存取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首饰、钥匙等)。参赛选手须在当日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到存包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组委会将自行处理。

十二、处罚办法。

       出现违反以下比赛任意一条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离开赛道区域,如抄近道、乘坐电梯;

       阻挡身后选手,或拉扯其他选手的衣服;未经组委会的批准,进入楼梯井,以任何形式阻碍比赛正常的进行;未经组委会的批准,在比赛过程中获得与赛事无关人员的协助;不佩戴号码布和比赛服装,或不按照要求佩戴号码布(选手必须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位置),或佩戴不属于本人的号码布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在未得到组委会的允许下使用电梯;在比赛的过程中使用登山杖等助力设备;服用兴奋剂;在比赛中,因参赛者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由他人代跑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十三、装备领取

       (一)装备领取时间

       2020年12月30日(周三)10:00-21:00

       2020年12月31日(周四)10:00-21:00

       (二)装备领取地点

       东方明珠会务中心01会议室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赛前7日内(采集时间2020年12月26日起)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阴性)。

       (2)参赛者本人签字的《健康安全承诺责任书》。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必须与报名时的证件号码一致。

       (4)健康证明复印件。体检报告证明(心肺功能、血压、心率)复印件,或半程及以上马拉松赛事完赛成绩证书复印件,或同类垂直登高赛事完赛证书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有效期必须在一年之内(2020年1月1日起)。

       (5)出示行程轨迹码,拥有绿码者方可领取装备。

       备注:参赛包仅限本人领取。组委会将收取核酸检测纸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发放其参赛包并取消其比赛资格。

       服装尺码表:

       (四)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领取参赛装备时交于组委会。

您好,咨询一下体育文化发展公司的相关问题

       一、废止的部门规章(2部)

       (一)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1998年6月23日体育总局发布,体办字〔1998〕245号)

       (二)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9月10日体育总局发布,体科字〔1998〕159号)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通知(2014年6月5日体育总局发布,体宣字〔2014〕63号)三、修改的规范性文件(3件)

       (一)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24日体育总局发布,体政字〔2017〕107号)

       修改原因:与《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第25号)内容相抵触。

       修改内容:第二条修改为“二、武术赛事活动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严格执行武术行业规范,确保赛事活动安全,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规范使用赛事和活动名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武术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马拉松赛事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10月25日体育总局发布,体政字〔2017〕125号)

       修改原因:与《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第25号)内容相抵触。

       修改内容: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马拉松赛事组织机构应当规范使用赛事名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马拉松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马拉松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三)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8月7日体育总局发布,体规字〔2018〕8号)

       修改原因:与《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第25号)内容相抵触。

       修改内容:第十五条修改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遵守体育活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并依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活动名称。”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以有偿服务形式的经营活动和与体育活动有关的商品经销活动。

       前款所指体育经营活动,适用于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国家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以及各类民族、民间传统的体育项目。

       体育经营活动主要包括:

       (一)开办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度假村(区、营)和其他有固定设施的体育经营活动场所;

       (二)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康复活动;

       (三)体育竞赛、体育表演、体育展览活动;

       (四)体育培训、体育技术信息服务、体育科技咨询、集资、赞助以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

       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经营活动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经营活动主管部门,负责华苑产业区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

       工商、公安、税务、物价、卫生、环保、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从事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性大,又可能危及人民身体健康或者财产安全的体育经营活动以及举办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前述具体体育经营项目,由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确定。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应当凭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六条 对举办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申请举办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本办法所称临时性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一次性或者持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体育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二)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保和房管要求的经营场所,其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有必要的资金和必需的设备;

       (四)有与其经营项目和规模相适应,并具备相应资格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业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和地点。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属于第五条规定的体育经营项目的,还应当报体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第九条 体育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由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培训,并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体育经纪活动。

       第十条 从事体育培训、辅导、裁判的人员以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人员,须经体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聘请未按前款认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体育培训、辅导、裁判以及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维护经营活动场所的公共秩序;

       (二)重视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保证体育经营活动场所安全和卫生,防止环境污染;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体育活动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有悻于社会公德的;

       (二)以体育活动名义渲染暴力、*秽、封建迷信的,或赌博、变相赌博的;

       (三)以体育活动名义招摇撞骗、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 以体育场(馆)和表演场所从事经营的,不得接纳安排未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经营性体育竟赛和表演。

       第十四条 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有抵制、检举、揭发和申诉的权利。

       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体育广告的管理。

       第十六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 提倡单位和个人举办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对执行本办法成绩显著的经营者,对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为本市体育经营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由政府或者体育经营活动管理部门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外,体育行政部门可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体育行政部门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环保、卫生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体育经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住。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今天关于“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自施行”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